(一)预录名单的确定与公示
1.确定预录名单。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单招办)根据考试总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公示预录名单。由学院单招办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校园信息网上公示。
(二)录取原则及办法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学院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
3.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4.煤矿开采技术限招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各自省、市区教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我院网站www.*** 招生就业页,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8-8360973, 0738-8360978 查询。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录取工作流程教务处提供考生原始卷面分→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第一批预录取考生名单→主管院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删除不合格考生→录取工作小组确定第二批预录取名单→主管院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公示第二批预录取考生名单→删除不合格考生→确定终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与考试院

录取计划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2014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发[2014]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业发展实际需求,2014年普通专科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原则执行《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全院单独招生计划为800人。

录取原则和办法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保证录取公平、公正。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保证录取公平、公正。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保证录取公平、公正。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保证录取公平、公正。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保证录取公平、公正。在学院单独招生

(二)录取原则及办法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2.学院按照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3.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

录取原则和办法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保证录取公平、公正。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保证录取公平、公正。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保证录取公平、公正。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保证录取公平、公正。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保证录取公平、公正。在学院单独招生

8、单独招生与6月份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学生的待遇有区别吗?答:无区别。在部分国家骨干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一种选拔录取机制,所有单独招生录取名单须于5月10日前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提前确认考生的录取状态,因此其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学生的待遇及性质是完全相同的。

录取程序(一)预录名单的确定与公示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考生类别分普高、中职两大类划定第一次录取控制线。2.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考试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根据考生类别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录取。3、公布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在我院校园网上公示7天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再由

录取程序(一)预录名单的确定与公示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考生类别分普高、中职(往届生)、中高职衔接试点升学班三大类划定第一次录取控制线。医卫类专业单独划线录取,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依次择优录取。2.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考试成绩排序,分批次提出拟录取入围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根据考生类别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录取。3.

录取办法及程序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取程序为:(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分类别划定第一次录取控制线;(2)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考试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根据考生类别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录取。(3)公布录取结

录取程序(一)预录名单的确定与公示1.确定预录名单。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单招办)根据考试总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2.公示预录名单。由学院单招办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校园信息网上公示。(二)录取原则及办法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