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三栋段)69号;
邮政编码:516025

第五条学校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新乐路;邮政编码:51605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

第二十二条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惠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三栋段)69号;邮政编码:516025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三栋段)69号;邮政编码:51602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新乐路;邮政编码:516057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三栋段)69号;邮政编码:51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