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前,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成绩。根据测试成绩,学校将按照不超过计划与合格生源比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经公示后确定专业合格考生。
3月10日前,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成绩。根据测试成绩,学校将按照不超过计划与合格生源比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经公示后确定专业合格考生。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厅学生处于2021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
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1、严格遵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研究生调剂工作。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1.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其中通过中学推荐的考生,申请表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4.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及以上。

(四)成绩公布3月17日前,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成绩。根据测试成绩,学校将按照不超过计划与合格生源比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经公示后确定专业合格考生。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3月20日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四)成绩公布3月15日前,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成绩。根据测试成绩,学校将按照不超过计划与合格生源比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经公示后确定专业合格考生。

成绩公布3月10日前,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成绩。根据测试成绩,学校将按照不超过计划与合格生源比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经公示后确定专业合格考生。3月10日前,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成绩。根据测试成绩,学校将按照不超过计划与合格生源比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经公示后确定专业合格考生。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9日前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四)成绩公布3月17日前,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成绩。根据测试成绩,学校将按照不超过计划与合格生源比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经公示后确定专业合格考生。

成绩公布3月10日前,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成绩。根据测试成绩,学校将按照不超过计划与合格生源比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经公示后确定专业合格考生。3月10日前,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成绩。根据测试成绩,学校将按照不超过计划与合格生源比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经公示后确定专业合格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