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学习年限、学费及培养方式学习年限3年,学费共计15000元/人。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学位论文结合工作实际不完成。修完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登录学位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2)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

一、招生对象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所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所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