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携相应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招生录取“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统一组织领导下,由我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4月28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2014年5月10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一)录取体制: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二)计划调整:各专业间计划不互调,若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调至秋季普通高考招生。(三)划定录取分数线: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

办学情况合肥学院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1980年建校(合肥联合大学)之初,就在全国率先实行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探索作用。合肥学院在职教职工920人,其中专任教师738人,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290人(教授67人),72%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博士学位;

招生录取1.录取原则。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各专业考试的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s/)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5月

2.合肥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申请表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201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日程时间工作安排负责单位3月7-10日考生基本信息采集(毕业学校)3月12-14日现场报名(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3月15日免试考生面试(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3月17日-23日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公示4月19-20日考试(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4月21-23日阅卷4月24日成绩发布4月24-26日考生查分

(二)联系信箱:zsb@.cn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cn/zsb/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201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日程

招生计划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0年计划我院招收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学生(以下简称“专升本”)60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学制招生计划专业招生范围01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二50文化教育大类、法律大类02体育教育(师范)二40文化教育大类、公安大类(文史)03英语(师范)二70文化教育大类、旅游大类04国际经济与贸易二40财经大类、文化教育大类、旅游大类(文史)05汉

4.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四)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有关鼓励政策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中国舞表演、声乐表演)”、“计算机网络应用”奖项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中国舞表演、声乐表演)”、“计算机网络应用”奖项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携相应材料在

有关鼓励政策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携相应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