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考核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计入总成绩。
免试考生资格规定:
1、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免试入学(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免试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入学。免试考生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免试文化课考生资格规定:
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免试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300分记入录取总分。免试考生需提供高中会考成绩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录取录取工作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择优录取。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有关规定。2、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3、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

2、综合素质测试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1)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及分值:综合素质测试分面试和人文知识测试两部分,总分300分。(2)综合素质测试方式: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采用个人陈述,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由学院验证。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1、文化水平考试(1)文化水平考试时间及方式:120分钟,上机考试。(2)文化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3)文化水平考试试卷分值: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二)准考证领取:4月24、25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统一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两张;(2)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3)考试费150元。需交验的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考核成绩确定考生考核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计入总成绩。免试考生资格规定:1、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免试入学(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免试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5、考核成绩确定考生考核成绩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计入总成绩。

5、考核成绩确定考生考核成绩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计入总成绩。

(三)考核成绩确定考生考核成绩由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计入总分。考生考核成绩由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计入总分。

(四)考核成绩确定考生考核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计入总成绩。免试考生资格规定:1、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免试入学(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免试考生需提供获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