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到鹤壁市淇滨汽车站后,乘坐浚县方向大巴车(职业园区下车)或28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

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院全称: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第五条

3.到鹤壁东站(高铁站)后,乘坐浚县方向大巴车。到鹤壁火车站或汽车站后,也可直接与招生就业处联系(0392-),我院将派车接站。

第十五条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成功后,考生须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3.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安排,2014年4月13日,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入学考试;

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②“高考考生号”和“报名序号”均为2014年高考报名时所取得的信息,请考生认真填写,不能有误。

第十八条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证。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