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籍管理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调换专业,不允许申请转学。
(二)毕业生待遇
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河北省人力与社会保障厅颁发就业报到证。
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河北省人力与社会保障厅颁发就业报到证。

免考及免试入学 1.免考 考生在高中(含中专、中职、技校)阶段任意一项特长(演讲、文学、体育或艺术特长等)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可以取得综合素质测试免考资格,考试成绩按A(130分)计算。 2.免试入学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具备以下资格者可免试入学: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

免考及免试入学1.免考考生在高中(含中专、中职、技校)阶段任意一项特长(演讲、文学、体育或艺术特长等)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可以取得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考资格,考试成绩按A(350分)计算。

2.免试入学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具备以下资格者可免试入学:(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2)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免试入学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具备以下资格者可免试入学: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成绩、加分照顾等证明材料原件。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一)学籍管理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调换专业,不允许申请转学。 (二)毕业生待遇 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