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第十四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

2、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材料邮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第八条招生联系方式北京校部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邮编:102206电话:010-(传真)本科招生网址:http://goto..cnE-mail:zsb@.cn保定校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邮编:071003电话:0312--(传真)本科招生网址:http://202.206.208.4

6、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8、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办法见当地报考点通知要求。

第十七条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第十五条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第十六条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