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毕业生:
①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②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

⑥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或加分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在笔试时验证原件)。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院,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还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院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在网

1.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

①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10分;

②获全国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①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10分;

②获全国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第二十三条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并作为附加分。(一)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分别加20分、16分、12分)。(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加12分、10分、8分、5分)。(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市级技

第二十四条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并作为附加分。(一)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20分。(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分别加20分、16分、12分)。(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加12分、10分、8分、5分)。(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市级技

(六)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并作为附加分。(1)普通高中毕业生:①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②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

(六)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并作为附加分。(1)普通高中毕业生:①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②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