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程序(一)报名1、报名方式:2015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者,本次报名无效。2、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6月23日-7月11日(2)现场确认时间:7月12日-7月15日3、报名程序: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一、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一、复试分数线按照报考领域进行划分:报考教育管理领域:总分不低于168分、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其他领域:总分不低于132分、英语成绩不低于28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成绩不低于84分。

五、复试报到地点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3楼321室,联系电话:0773-5833630、5838221,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广西师范大学研究招生办公室2014年12月16日

三、报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各证原件在资格审查后交还考生本人,。(二)《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三)学历、学位复核。1、学历认证:复试结束后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向教育部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n/提交本科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并将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于2015年1月25前寄到我办(具体认证办法请查询学信网)。2、学位认证报告:鼓励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作学士学位认

(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时间:初试分数公布并确定分数线后,对于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基本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2、考生须将登陆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考生必须确认本人所填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若由于资格不符而导致不能录取等一切后果考生自负。对于不符

六、培养(一)在职法律硕士学习时间为三年,含两年授课时间、一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二)我校采取在职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安排课程(每学期集中学习一个月左右),请各推荐单位在学员的学习时间上予以支持。(三)我校参照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制定的,2006年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针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结合法学院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有针对性地设计了法律硕士的培养方案,既注重法学基础论理论教育,又重点突出法律实践课的教育。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实行学分制。学生应按照我校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要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程序(一)报名1、报名方式:2014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者,本次报名无效。2、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6月20日-7月10日(2)现场确认时间:7月11日-7月14日3、报名程序: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http://www./),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

八、培养方式及学制1、培养方式: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学制三年,每年来校集中学习两次(暑期、寒假),每次学习时间为1个半月至2个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学位后不进行分配,直接回原单位工作。2、被录取者于2016年暑假入校学习。

八、培养方式及学制1、培养方式: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学制三年,每年来校集中学习两次(暑期、寒假),每次学习时间为1个半月至2个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学位后不进行分配,直接回原单位工作。2、被录取者于2015年暑假入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