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只适合学院2014年普高招生,不适合单独招生、对口招生及“2+3”五年制招生。

(四)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贫困生才能享受);

收费标准:我院实行按学分收费管理办法,学费参考标准为6800—8500元/年,住宿费为800—1600元/年(学费与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书费按实支收取。中新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一)国内二年(1)学费18000元人民币/人·年(桂价费函[2012]567号);雅思英语考前培训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另行收取。(2)住宿费800-1600元/人·年。(二

(七)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但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在校内转专业:1.高考成绩在广西二本线以上,且名列我院理工类前十五名、文史类前五名的广西新生,可在学院现有的专业中任选一个专业就读;2.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试成绩名列专业前10%的优秀学生,在第二学期开学成绩排名公布后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符合条件且无法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的贫困生申请办理;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贫困生才能享受);

我院2013年面对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地详细的招生类别、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请参阅各地高招办向社会公布的高考招生信息。

我院2016年面对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地详细的招生类别、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请参阅各地高招办向社会公布的高考招生信息。

我院2015年面对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地详细的招生类别、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请参阅各地高招办向社会公布的高考招生信息。

我院2014年面对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地详细的招生类别、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请参阅各地高招办向社会公布的高考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