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我院唯一现场报名点直接设立在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一条 由考生本人申请,招生录取工作按考生申请并提交注册入学材料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录取进度和结果将会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第十三条 申请材料包含准考证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复印一张A4纸,并在空白处由考生本人亲笔书写“本人自愿申报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本人对志愿的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字样,并亲笔签名、注明日期),分数条及报名信息登记表。

报名条件参加2016年中职对口高职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学生、中职二年级在校生。

(一)报名方式网上申请→网上确认→确认表和准考证打印

第五章其他第十一条2014年9月20日起,我院录取考生可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状态或拨打118114查询,同时也可以进入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凡注册式入学录取考生与之前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第二十二条费用标准:所有收费严格按照广西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每个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阅《2013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或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第二十三条根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广西城市职业学院,英文名称:GuangxiCityCollege,院校代码:13920。第三条办学性质:民办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第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第六条按学校

入学与注册2016年6月,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向考生寄发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被我院录取的学生,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报到入学。(一)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

第二十四条学校地址:广西南宁空港经济区扶绥大道339号邮编:532100学院网址:http://www.电子信箱:gxcczsb@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zs.联系人:习老师、黎老师联系电话:0771-751516附则

入学与注册(一)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二)专业调整:实际录取专业与新生意向专业不相符的,入学报到时可申请调整专业就读。(三)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

报名方式:(1)方式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通过“快速通道”栏进入网站http://zs./bm2010填写信息进行报名。(2)方式二:考生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填写信息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方法考生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填写信息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www.。

第四章报名方式第十三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我院唯一现场报名点直接设立在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第十一条由考生本人申请,招生录取工作按考生申请并提交注册入学材料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录取进度和结果将会及时公布在校园网上,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第十三条申请材料包含准考证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复印一张A4纸,并在空白处由考生本人亲笔书写“本人自愿申报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