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特长分条件的考生,获得特长分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4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特长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特长分总分。
1、技能等级证书加分。2011年7月1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初级一项加15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25分。本项高加分25分。
2、技能比赛获奖加分。2011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第4~6名(或优秀奖)加10分,第3名(或三等奖、铜奖)加15分,第2名(或二等奖、银奖)加20分,第1名(或一等奖、金奖)加25分;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获前6名或优秀奖以上的,加25分。本项高加分25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
3、文体比赛获奖加分。2011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文体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第4~6名(或优秀奖)加10分,第3名(或三等奖、铜奖)加15分,第2名(或二等奖、银奖)加20分,第1名(或一等奖、金奖)加25分;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文体比赛获前6名或优秀奖以上的,加25分。本项高加分25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
4、其它特长项目加分。2011年7月1日后个人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其他竞赛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持有2011年7月1日以后获得的反映考生本人特长的其他证书原件,经我院特长分评审小组评审,可给予市级每项10~2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每项15~25分的加分。本项高加分25分。

本办法做为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方案的补充内容,与“单独招生方案”公布时间起同时生效。二?一七年三月八日点击下载《2017年单招优秀考生推荐表》

园林工程系简介园林工程系成立于2001年,是我院特色鲜明、规模较大的系部之一,开设园林技术、园艺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园林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等五个专业,拥有一支思想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实践技能强的教学团队,承担着学院近70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有专职教师38人,兼职教师10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9人,讲师9人,双师型教师达7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人,硕士6人,省级教学名师

有关工作规定(一)报考资格凡报名参加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的考生,须是已参加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毕业生。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参加推免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考生参加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报名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供本人考生号、身份证号等相关高考报名信息。(二)招生方式1.单独测试(1)测试时间: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2)测试地点:招生院校本部或

8、合作办学企业:甘肃威龙有机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水盛龙果园股份有限公司。园林工程系

(四)所有“推荐生”、体育特长生和报考森林生态旅游专业(高铁服务与管理方向)的考生在我院参加各种测试。招生就业处2016年3月9日

(一)基础知识成绩(满分300分)1、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届毕业生)和会考成绩(往届毕业生)构成。以各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为准。2、“三校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考生在校期间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职业资格证书两部分构成。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以所在学校提供的为

(二)特长分(满分150分)符合特长分条件的考生,获得特长分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2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特长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特长分总分。1、技能比赛获奖加分。2013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第

(二)特长分(满分100分)符合特长分条件的考生,获得特长分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4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特长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特长分总分。1、技能等级证书加分。2015年7月1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初级一项加15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25分。本项高加分

(二)特长分(满分100分)符合特长分条件的考生,获得特长分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4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特长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特长分总分。1、技能等级证书加分。2011年7月1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初级一项加15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25分。本项高加分

(三)特长分(满分100分)符合特长分条件的单独招生考生,获得特长分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4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特长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特长分总分。1、技能等级证书加分。2010年7月1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初级一项加15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25分。本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