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写能力和阅读文献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部分,复试满分25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复试考试科目参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科目考试大纲参见我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才具备录取资格,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2.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

4.各硕士点(二级学院)根据录取原则,于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填于录取意见表上,意见表需签字盖章);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按有关要求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经上级部门检查、审核后,研招办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1.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纪委和监察处监督,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纪检与监察部门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派出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查,并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在重视初试成绩选拔作用的同时,强化复试工作对考生的选拔。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总成绩=(初试成绩/500)×50+(复试成绩/250)×50,总成绩计算公式由下列公式化简而来:

一、基本原则(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应始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明确标准,严格条件,宽严适度,始终如一。(二)所有初试合格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及要求1.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硕士点招生计划,按二级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2.调剂复试考生: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校外调剂生源,但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和资格,除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及有关规定外,各学科点要根据计划数、培养目标、专业要求等,结合考生所学专业、初试考试科目、成绩、填报调剂志愿时间先后等方面,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各学科点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学科点可根据生源需求及调剂生源情况,及时在调剂系统设

3.破格复试考生:破格复试的原则及要求如下:(1)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2)要从严掌握破格复试的条件,严格控制破格复试的考生人数,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全校破格复试录取总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原则上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1人。(3)破格复试基本程序: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表》,经报考专业所在学

5、我校保留根据复试情况对各培养部门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力。

七、关于保留入学资格问题被录取的考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年再入校学习的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占当年招生指标,考生须在复试时及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