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10分。
(2)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者分别加8分、6分。
除以上加分项目外,其他获奖项目不给予加分。

附加分项目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毕业当年可免试保送就读。2.获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送的材料要求:(应届毕业生提交的材料须有所在的中职学校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否则,不予确认)。(1)在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须贴上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和“回执”复印件;(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4)职业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送的材料要求:(应届毕业生提交的材料须有所在的中职学校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否则,不予确认)。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十七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技能证书要求招生专业对应可报考技能证书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及其授权单位:模具设计师、模具制造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类)、数控程序员、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钳工(含机修钳工、模具钳工、装配钳工)、电工、铣工、车工、镗工、磨工、电切削工、线切割工、热处理工、金属热处理工、铸造工、锻造工、轧钢工、电焊工、维修电工、冲压工、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1.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大类相对应。2.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1、普通高中毕业生加分项目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加分项目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2、中职学校毕业生加分项目(1)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10分。(2)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分别加8分、6分。除以上加分项目外,其他获奖项目不给予加分。

2.中职学校毕业生加分项目(1)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10分。(2)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分别加8分、6分。除以上加分项目外,其他获奖项目不给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