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
2、各生源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求,考生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必须与考生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录取名册一致,考生联系方式必须是考生本人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不得统一填写学校电话)。考生休学、降级和转学必须有学校正式文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专升本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3、各招生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制定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包括技能课考试大纲),专业综合课考试实施办法,提出命题原则、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专业综合课命题、考试、评卷、登分、报送成绩、试卷保密各环节的的监督检查。
4、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要严肃认真履行专升本招生考试数据上报程序。生源学校组织考生报名信息录入后,考生本人要对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生源学校报名数据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要对录入后的考生综合课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认真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综合课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

1、航海技术,文理兼招,120人,要求:男,身高1.65米以上,无平足、口吃、色盲(弱),双眼裸视力4.7(0.5)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

6、国际邮轮乘务,文理兼招,35人,要求:男身高1.72以上,女身高1.62以上。需面试;

建立考生档案生源学校负责考生的建档工作,6月5日到省招考办领取考生成绩条、成绩册,建立考生档案。考生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体检表》。录取时考生纸档案不带入录取现场,考生根据录取高校要求,自带生源学校密封后的纸档案报到。

考试1.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2.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为:普通类:外语、计算机;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3.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4.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5.考试时间为5月17日至5

评卷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公共课考试答卷于5月18日17:00点前送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评卷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成绩于5月23日15:00点前以光盘形式报省招考办。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课的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需单列。登分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2.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为:普通类:外语、计算机;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报名1.各生源学校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并于4月4日到省招考办领取《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报考录入软件》。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8日至4月20日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报考定向招生的辽西北五市考生报名时,需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3.考生报名需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名费,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签订的《考生诚信考

招生对象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

招生学校辽宁省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4]33号)。

工作要求1、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2、各生源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求,考生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必须与考生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录取名册一致,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