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选拔录取人数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4200人)的5%以内。
1.校荐名额:对于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接受具备推荐资格的中学统一校荐,每所中学的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人,不接受考生个人自荐。
2.材料准备:符合推荐资格的中学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打印并填写①《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贫困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启航计划”学生申请表》;②《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贫困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启航计划”学校推荐表》;③学籍证明(以学校提供为准);④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⑤高中阶段成绩证明材料;⑥一寸照片1张(请在照片背面用油笔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和中学,装入信封密封)。
3.中学统一邮寄:以上所有材料需经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请中学将本校所有推荐考生的申请材料统一按照上述顺序用A4纸装订好后,在2014年4月15日(以邮戳为准)前统一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26,电话:0411-84727233)。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启航计划报名”字样。

4.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特长或创新潜质并已取得相应水平成绩或成果者。

监督机制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我校将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积极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1.自主选拔录取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411—。2.推荐中学和申请人要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

③考生所在高中阶段各年级期末考试各科原始成绩单及排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①经所在中学签字盖章的《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④手写《个人自荐信》(说明报考我校的原因、本人特长特点、参加课外活动情况、今后自我发展规划和想法等)。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①—④的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并邮寄至我校,同时对于按条件1报名者,请考生所在中学将校荐报名汇总表(请到此网站“文件下载”专栏进行下载:http://baoming..cn/)寄至我校,并请校长签字同时加盖学校公章。以上所有材料请用特快专递邮寄至大连海

3.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①经所在中学签字盖章的《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②获奖证书或发表作品的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③考生所在高中阶段各年级期末考试各科原始成绩单及排名,并加盖中学公章;④手写《个人自荐信》(说明报考我校的原因、本人特长特点、参加课外活动情况、今后自我发展规划和想法等)。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①—④的顺序装订成册(A4

1.自主选拔录取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411—。

3.高中三年学籍均在县或县以下中学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

2.所在中学为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县及县以下中学。

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人数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4200人)的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