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2.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2.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2、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复试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体检地点:校医院(四平路校区,赤峰路50号)二楼体检中心咨询电话:6598322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2.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2.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2.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到我校医院参加体检。四平路校区体检地点:赤峰路50号同济大学校医院二楼体检中心(时间:4月24日至5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周末除外)。体检咨询电话:65983225。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三、体检报告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复试考生必须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请复试考生4月28日前使用“顺丰”快递体检报告至学院教学秘书(化生学院请统一用EMS寄送),请备注“普通招考博士体检报告”。提交体检报告要求:二级甲等医院的入学或入职体检。体检报告快递地址和联系方式学院教学秘书寄送地址联系电话

三、体检报告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复试考生必须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请复试考生5月4日前使用“顺丰”快递体检报告至学院教学秘书,请备注“普通招考博士体检报告”。提交体检报告要求:二级甲等医院的入学或入职体检。体检报告快递地址和联系方式学院教学秘书寄送地址联系电话材料学院周老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

二、体检安排校区体检时间参加学院体检地点延安路校区4月25日(星期五)8:30-10:00服装、管理延安路校医院(靠近2号门,即延安西路门)松江校区4月25日(星期五)9:30-11:30纺织、材料、化工机械、信息、环境理、人文、计算机松江校医院(第6宿舍一楼东面,体育场边)注意事项:1.体检时带一张一寸照片,体检费40元/人,到校医院按要求填表,贴照片。2.可食清淡饮食,前一天注意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