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大力推行订单培养,毕业后我院100%推荐就业,毕业生就业率位居自治区高校前列。

收费标准:学费:2900~33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

优惠政策及待遇:1.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毕业证书发放及享受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学院等资助政策方面与统招考生待遇相同。2.每年有5%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可升入相应本科院校学习。3.毕业时可继续参加我院与山东大学、天津大学、四川大学联办的专升本教育。

5.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招生对象:凡已取得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资格的考生。

单独招生的政策及录取办法:单独招生由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及录取。考生录取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

就业安置:学院大力实行订单教育,学生毕业后由学院负责推荐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稳居全疆高校前列。

就业安置:学院大力推行订单培养,毕业后由学院推介就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位居自治区高校前列。

就业安置:学院大力推行订单培养,毕业后由学院推荐就业,毕业生就业率位居自治区高校前列。

就业安置学院大力推行订单培养,毕业后我院100%推荐就业,毕业生就业率位居自治区高校前列。

就业安置:学院大力推行订单培养,毕业后我院100%推荐就业,毕业生就业率位居自治区高校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