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昌吉学院(CHANGJIUNIVERSITY)。学校代码(国标):10997。第三条办学性质:昌吉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全日制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第四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第五条学校地址:昌吉学院

第三条办学性质:昌吉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全日制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第二十九条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八条昌吉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和专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十九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为符合生源地省(区)级招委会规定的2014年高考报考条件考生。

第十七条昌吉学院对全国各省(区)的各类招生计划均采用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条学校名称:昌吉学院(CHANGJIUNIVERSITY)。学校代码(国标):10997。

第二条学校名称:昌吉学院(CHANGJIUNIVERSITY)。学校代码(国标):10997。

第二条学校名称:昌吉学院(CHANGJIUNIVERSITY)。学校代码(国标):1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