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高中(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文化程度,在机构集中供养或社会散居的孤儿。
具备高中(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文化程度,在机构集中供养或社会散居的孤儿。
具备高中(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文化程度,在机构集中供养或社会散居的孤儿。

第四章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计划已参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并取得报名号的考生。

助学形式单独招生:已参加北京、河北、河南、四川、贵州、广东、福建、湖南八省2014年高考报名的孤儿可参加我院单独(自主)招生考试。普通高考招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各省高考填报志愿要求报考我院,且成绩达到各省专科批次提档线。大专招生:由各地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孤儿到学院就读大专预科班,由学院集中辅导文化基础课,辅导结束后,组织孤儿参加当年10月份的全国高等教育考试。

助学对象具备高中(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文化程度,在机构集中供养或社会散居的孤儿。具备高中(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文化程度,在机构集中供养或社会散居的孤儿。具备高中(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文化程度,在机构集中供养或社会散居的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