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条考试时间及科目(一)文化考试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二)填报安顺学院“专升本”志愿且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月5日持有关证件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三)专业考试由学校教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7月6日。具体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对“专升本”专业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1、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注册入学录取工作。

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安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二)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三)安顺学院教务处负责专业考试的命题、考务及评卷等工作。(四)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九条本章程由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安顺学院教务处负责“专升本”专业考试的命题、考务及评卷等工作。

(二)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专业考试由学校教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7月5日。具体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专业考试由学校教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7月6日。具体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