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书法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
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①理论卷(侧重中国古代书法史中的书家、作品,题型以选择、填空、判断等为主)50分2月21日8:00―8:50参考教材:《书法教程》(王登科著,辽海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联系电话:0412-手机:联系人:陈老师。。

(三)音乐类专业成绩:1、辽宁省音乐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省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具体如下:专业名称对应的省统考专业及专业方向统考专业专业方向(或专门化)音乐学(师范)音乐学流行(钢琴),美声钢琴,民声钢琴音乐表演音乐表演键盘演奏方向,声乐演唱方向,流行演奏方向,流行打击乐,二胡,古筝,琵琶,扬琴,竹笛,长笛,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单簧管,双簧管,小号,圆号,大提琴,小提琴2

1、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①楷书(含魏碑)100分2月29日8:00--8:40②行书或草书100分2月29日8:50--9:30③隶书或篆书100分2月29日9:40--10:20④创作卷50分2月29日10:30--11:00(创作卷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创作作品,书体任选)总分350分。注意事项:参加书法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1、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①理论卷(侧重中国古代书法史中的书家、作品,题型以选择、填空、判断等为主)50分,3月8日8:00--8:50。参考教材:《书法教程》(王登科著,辽海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联系电话:联系人:里仁馆王老师。②楷书(含魏碑)100分3月8日9:00--9:40③行书或草书100分3月8日9:50--10:30④隶书或篆书100分3月8日10:40--11:

1、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①理论卷(侧重中国古代书法史中的书家、作品,题型以选择、填空、判断等为主)50分2月21日8:00―8:50参考教材:《书法教程》(王登科著,辽海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联系电话:0412-手机:联系人:陈老师。。②楷书(含魏碑)100分2月21日9:00--9:40③行书或草书100分2月21日9:50--10:30④隶书或篆书100分2月21日

(二)美术学(书法)专业成绩: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美术学(书法)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二)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成绩: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二)书法类专业成绩: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书法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二)书法类专业成绩: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书法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二)书法类专业成绩: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书法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