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戏曲表演”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戏曲表演”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二)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戏曲表演”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
(三)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戏曲表演”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戏曲表演”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
(四)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考生,总分加10分;
(五)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总分加5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总分加10分;侨眷,总分加5分,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参照侨眷照顾政策。
鼓励政策中的(二)、(三)两项,只能享受高一项。
享受鼓励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加分(或面试)申请,3月21日现场报名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相关要求:1.除钢琴、音响设备由考点提供,考生自备道具、器乐及表演服装。2.考试用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U盘,考试中如发生考生自带伴奏无法播放或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3.考生现场测试独立完成,不得携带搭档。4、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本科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专业拟对口招收14人。

测试内容与要求测试项目测试用具测试内容测试方法测试要求赋分参考唱念能力测试:(60分):钢琴、音响设备(戏曲舞台表演方向考生伴奏音乐自备U盘)戏曲舞台表演方向测试:戏曲戏剧唱段一首或民族声乐歌曲一首、戏曲或话剧念白伴奏自带u盘;2分钟之内演唱或念白:1.吐字清晰,依字行腔2.板式稳健,润腔自如3.以情带声,声情并茂戏曲戏剧唱段一首或民族声乐歌曲一首(30分);戏曲或话剧念白(30分)戏曲器乐

测试范围与内容1.戏曲表演类专业不单独设置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统一为专业技能测试。2.戏曲表演类专业设戏曲舞台表演和戏曲器乐表演两个方向,考生可任选其一参加考试。

测试内容与要求测试项目测试用具测试内容测试方法测试要求赋分参考唱念能力测试:(60分):钢琴、音响设备(戏曲舞台表演方向考生伴奏音乐自备U盘)戏曲舞台表演方向测试:戏曲戏剧唱段一首或民族声乐歌曲一首、戏曲或话剧念白伴奏自带u盘;2分钟之内演唱或念白:1.吐字清晰,依字行腔2.板式稳健,润腔自如3.以情带声,声情并茂戏曲戏剧唱段一首或民族声乐歌曲一首(30分);戏曲或话剧念白(30分)戏曲器乐

查分(一)考生可于3月28日(如有调整,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二)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于3月30日前将查分申请传真至我校招生就业处,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具体以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为准)。

培养方式(一)根据黄梅戏表演人才培养规律,因材施教,注重个性化培养,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统一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二)对口招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招生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三)对口招生学生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专业课考试(一)考试内容:报考黄梅戏舞台表演专项的考试科目为演唱、念白、形体、舞蹈和黄梅戏舞台表演综合测试等五项,总分为300分。报考戏曲器乐表演专项的考试科目为视唱、练耳、乐理、戏曲器乐表演专业素质测试、黄梅戏摹唱等五项,总分为300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详见《安庆师范学院2014年对口招生考试纲要》http://zsw..cn/。(二)考试安排:考试时间为3月23日(星期日)

(二)纪检部门对招生考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录取各环节公平、公正。

鼓励政策(一)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戏曲表演”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戏曲表演”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二)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戏曲表演”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三)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戏曲表演”高级职业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