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
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
3、通过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此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二)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1、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加30分进行专业录取;2、高考成绩未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是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并集中安排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运动管理方向)学习。3、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

第二十七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1、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际高考成绩上加30分进行专业录取;2、高考成绩未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是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3、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予以录

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学生:(一)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二)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三)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此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该部分考生公示及录取人数不超过16名。

(一)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学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3、通过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此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一)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3、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并集中安排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运动管理方向)学习。

(一)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3、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并集中安排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运动管理方向)学习。

(一)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3、成绩合格者,我校将择优录取10名考生并集中安排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运动管理方向)学习。

(一)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学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3、通过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此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一)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学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3、通过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此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