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艺术特长生:舞蹈(民族舞、现代舞等)、器乐(管乐类等)、声乐、戏剧(含主持)

(一)招生计划:按重庆市教委规定执行,根据各项目考生报考和测试情况确定。

招生计划及项目(一)招生计划:按重庆市教委规定执行,根据各项目考生报考和测试情况确定。(二)招生项目:1.艺术特长生:舞蹈(民族舞、现代舞等)、器乐(管乐类等)、声乐、戏剧(含主持)2.其它特长生:符合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

(二)招生项目:1.艺术特长生:舞蹈(民族舞、现代舞等)、器乐(管乐类等)、声乐、戏剧(含主持)2.其它特长生:符合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

招生对象及条件符合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资格条件,普通文、理科均可,具体条件参照《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3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考生可直接到招生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也可将报名材料寄送到招生办公室报名。

(三)其它类别项目的认定:除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主持)以外的其它类别项目,由学校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及考生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审及认定。1、初审:由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与认定,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2、复试:根据考生所申请的类别项目,采取现场面试、函调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现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3、复试后,由考核小组汇总相关信息,确定合格

(三)其它类别项目的认定:除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主持)以外的其它类别项目,由学校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及考生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审及认定。1、初审:由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与认定,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2、复试:根据考生所申请的类别项目,采取现场面试、函调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现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3、复试后,由考核小组汇总相关信息,确定合格

2.其它特长生:符合渝教招考【2014】3号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

2.其它特长生:符合渝教招考【2013】3号文件规定的其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