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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

2013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方案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5-07 03:22:28 解决时间:2018-09-17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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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2013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09-17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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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2014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序号 专业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
人文与心理素质 语言表达能力 (3分钟演讲) 气质、兴趣与服务形象 与专业相关的能力 身体素质
1 会计 60 60 60 120 /
2 电子商务 60 60 60 120 /
3 烹饪工艺与营养 60 60 40 100 40
4 工商企业管理 60 60 60 120 /
5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60 60 40 100 40
6 酒店管理(雷迪森班) 60 80(英语口语) 40 80 40
7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0 60 60 120 /
8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艺术类专业测试素描(150分)、色彩(150分)。测试工作在文化测试前进行。
9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
10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

填报专业志愿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在文化测试上线后的第二阶段进行。
关键事项及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事项
1 2014年3月5日—20日 我校招生信息网网络报名,并进行缴费,缴费截止至3月23日
2 3月28日8:30-16:30 考生到我校现场确认、提交材料(中学盖章的报名表,高考报名证、身份证复印件,符合获奖加分的证书原件);发放准考证。 艺术类考生3月28日上午8:30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下午16:00前公布参加文化测试名单
3 3月29日上午 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4 3月31日 查询文化测试成绩
5 4月1日 公布专业志愿填报的名单、上线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6 4月2日 艺术类专业公布拟录取名单,其他专业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7 4月6日 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艺术类专业除外)
8 4月10日晚23:00前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
9 4月底前 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10 5月底前 完成录取工作
其他未尽事项、须知详见我校招生网 的通知公告

测试与录取方式
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展示设计):
1.艺术类专业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后再划定参加文化测试考生名单。
2.以“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素质特长项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200%的比例划定分数线(中职生无会考成绩折合,单独划线),上线考生参加文化测试。后以“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素质特长项加分+文化测试成绩”形成总分,按照招生计划100%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其他专业:
1.考生以“高中会考成绩+文化测试+素质特长项加分”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300%的比例划定各类别(普高文科、普高理科、中职生源各专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
2.中职生文化分数线不计会考成绩折合,单独划定填报志愿分数线。
3.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20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参加本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对报考专业志愿不足的专业采取级差分调剂办法,由专业第二志愿调剂的,其总分降20分,由服从志愿调剂的降40分,以降分后的文化课成绩依次排序补足该专业招生计划200%的比例。
录取:
1.校考单录。已录取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考试。
2.根据考生测试总分,按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3.录取工作和名单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示。
附:考生素质特长项目加分条件
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测评总分中赋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中职学生参加浙江省职业技能比赛高赋分80分,其他类别累计赋分高分值不超过50分,以下分值为个人项目,除体育类团体项目的主力队员按个人加分外,其他所有团体项目按个人项目分值的50%加分。具体如下:
项目 等级 分值 备注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 国家级三等奖 可直接录取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 国家级三等奖 50分 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一等奖 80分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二等奖 70分
三等奖 50分
中等职业技能大赛 地市级三等奖 35分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职业技能证书 高级工及以上 25分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国家等级运动员 一级 50分 符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1年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所限定条件和范围
二级 40分
体育比赛 国家级前三名 50分 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国家级前八名、省级前三名 40分
省级第四到八名、地市级前三名 30分
文艺比赛 国家级三等奖或前三名 50分 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写作等项目
省级三等奖或前三名 40分
地市级三等奖或前三名 30分
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竞赛 国家级三等奖 50分 限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创新或创新创业竞赛
省级三等奖 40分
地市级三等奖 30分
荣誉称号 国家级、省级 50分 限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
地市级 30分
县区级 10分

申报素质特长加分的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网上下载申报表、邮寄加分佐证材料,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接受我校查验。
学校地址: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470号邮编:310053
学校网址:http://www.zjbc.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zjbc.edu.cn
招生热线:0571-58108888、58108080、58108088、5810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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