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7)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2、单项奖学金设五等。(1)一等奖学金:每人每项2000元;(2)二等奖学金:每人每项1500元;(3)三等奖学金:每人每项1000元;(4)四等奖学金:每人每项500元;

第九条专业设置及招生人数:2013年学院的专业设置为: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整形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生产工程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定损与评估、报关与国际货运、

第八条基本情况: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座落在烟台市,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6.1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32人,在校生4781人。学院以就业为导向,紧紧把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坚持“人文技能相融,理论实践并重”的办学理念。目前开设了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整形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

第二十二条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院每年贷款额度为一百多万元。1、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等。(1)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2)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3)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元。2、单项奖学金设五等。(1)一等奖学金:每人每项2000元;(2)二等奖学金:每人每项1500元;(3)三等奖学金:每人每项1000元;(4)四等奖学金:每人每项500元;

第三章录取第十一条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1学院属于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模式投档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2山东省夏季高考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夏季高考考生报考专业不限制选考科目3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大类内计划可调整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面试合格证方可报考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官网答案来源于2021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2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