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鲁教财[2012]90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1)根据鲁教财[2012]90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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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0 17:24
学校简介 东营胜利海运学校是经国家教育厅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审核验收的,具有培养甲类三副三管轮资质航海类的,为发展我……
正文:
学院概况
第十一条办学特色
学院牵头组建并参与烟台市服务外包等12个职教集团;与万华集团探索筹建“万华学院”;与一汽大众签订“车拉夫卓越英才”联合培养协议;与烟台泰利汽车、百世物流等合作开展国家级、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获首批“烟台工匠孵化基地”称号;与华为、上海通用、富士康等世界500强企业及烟台张裕、东岳汽车等知名企业紧密合作,校企共建12个专业;建有“全国高职土建类师资培训基地”、“山东省制造业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服务外包培训基地”、“山东省船舶制造业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建筑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基地”等20余个培训基地,“Internet/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等国培、省培项目13个,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站点30余个,年完成社会培训3万余人次;与英国安格斯学院、韩国东明大学校、台湾朝阳科技大学等10余所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师生交流、学术科研等合作。
第十二条烟台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烟台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免学费与助学金政策:1.根据鲁教财[2012]90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2.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人。3.报考春季高考班的初中(含初三分流生)学生前2年注册免学费的涉农专业学籍,2015

7、助学金与免学费政策:(1)农村户籍、县镇非农业户口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二年级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人。(2)根据鲁教财[2009]89号规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前两年每年免2500元学费政策。

6、免学费与助学金政策:(1)根据鲁教财[2013]50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学生免学费。(2)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人。

(二)免学费与助学金政策:1.根据鲁教财[2012]90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2.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人。

7、助学金与免学费政策:(1)农村户籍、县镇非农业户口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二年级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人。(2)根据鲁教财[2009]89号规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前两年每年免2500元学费政策。

7、免学费与助学金政策:(1)根据鲁教财[2012]90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2)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人。

(1)根据鲁教财[2013]50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学生免学费。

5、免学费与助学金政策:(1)根据鲁教财[2012]90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2)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人。

6、免学费与助学金政策:(1)根据鲁教财[2013]50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学生免学费。(2)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人。

7、免学费与助学金政策:(1)根据鲁教财[2012]90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