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8.8万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4万人,职业学校计划招生4.4万人。
(二)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上报属地教育局初审汇总,报市教育局核准审批后执行;市财政供养的职业院校的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专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核准,报经市政府审核,由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省属及外省市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专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其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厅(局)下达。
(三)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并轨生(含指标生)计划和择校生计划,招收指标生的学校其指标生计划不低于并轨生计划的60%。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按国家、省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照顾政策(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高的一项。录取烈士子女(凭烈士证和民政局证明)时加20分投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和澳门及台湾省籍考生(凭侨办、台办证明)加10分投档;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凭民政局证明)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5分投档

成绩公布和查询中考成绩于7月2日公布,考生各单科成绩及总分均精确到0.5分。考生可到其报名学校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也可通过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报名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报名学校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招办登记申请查分。中考成绩于7月2日公布,考生各单科成绩及总分均精确到0.5分。考生可到其报名学校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也可通过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报名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招生录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由市、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办应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前根据本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本地区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于7月3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市招办备案。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一经划定,任何学校不得突破。为维护考生填报志愿的严肃性和考生合法权益,招生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

2022年徐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相关问答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计划

2022年徐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相关问答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计划

招生范围(一)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徐州一中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县(市、区)招生。(二)五年制高职、师范学校、普通中专、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三)侯集中学继续面向铜山区和市区招生。

录取批次(一)第一批次。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徐州一中面向县(市)及铜山区、贾汪区的招生。(二)第二批次。面向本地招生的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和面向本地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三)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类学校(含高等师范学校非师范类专业)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类学校。

报名时间和要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所有应届初三毕业学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不得参加报名。应届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在户籍所在市、县(市、区)外借读的考生凭学籍证明在户籍所在市、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指定地点报名,往届生可在就读学校或到户籍所在地招

招生计划(一)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8.8万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4万人,职业学校计划招生4.4万人。(二)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上报属地教育局初审汇总,报市教育局核准审批后执行;市财政供养的职业院校的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专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核准,报经市政府审核,由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省属及外省市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专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技

招生计划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计划招生9.2万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6万人,各类职业教育计划招生4.6万人,高中阶段教育升学率为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