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学校设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2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学校纪委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1、学校设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2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学校纪委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3、学校设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委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申诉电话:028-、。监督邮箱:。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申诉电话:028-、。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申诉电话:028-、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申诉电话及邮箱:028-jwbgs@.cn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申诉电话: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