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条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并按照市教委核准下达的具体各分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学费标准:5500元/生?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摄影摄像技术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技术专业);8000元/生?年(影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

第十三条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考分择优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实考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没有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单独代码的省份考生,在录取时参照本条执行。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谨慎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六条招生计划以市教委下达我院2012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计划为准。

第六条招生计划以市教委下达我院2012年春季高考招生专业计划为准。

第十条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学院将根据市招生办公布的具体办法,实施补录。

第十一条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学院将根据市招生办公布的具体办法,实施补录。

第十一条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学院将根据市招生办公布的具体办法,实施补录。

第十条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学院将根据市招生办公布的具体办法,实施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