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联系人:李丽霞监督电话:0755-传真:0755-电子邮箱:xxjiwei@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n和深圳招考网http://www.查询相关信息和录取情况。学院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haob..cn咨询电话:0755-、传真:0755-电子邮箱:zhuxuec@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广东省和深圳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办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