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予以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可授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按规定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并达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国外合作院校学位证书。

(7)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2)学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2)学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11、问: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情况。答: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9〕46号)文件精神,我院自2009年开始加入苏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学生个人承担80元保费,市财政补助180元。门诊医疗费用在600元内,医疗保险基金结付50%,自付50%。住院费用起付标准每次500元,医保基金结付70%―90%。同时学院为更好地维护学

14、问: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对省内优秀新生的奖励情况。答:根据学院对优秀新生奖励的管理办法,对于考分达到当年本二省控分数线的考生且选测科目等级达2B及以上,A志愿填报我院并被录取的新生,学院授予“院长特别奖”并奖励一定金额奖学金;对于达到当年本二省控分数线下5分以内(含5分),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C及以上,A志愿填报我院并被录取的新生,学院授予“优秀新生奖”并奖励一定金额奖学金。

13、问: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自主选择转专业的情况。答: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更好地发挥个性和特长,允许部分优秀学生转专业。根据学院优秀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管理办法,在学年结束时,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6%的同学,由本人提出转专业的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在秋季学期直接转入自主选择的专业学习。

6、问: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如何?答:学院的领导、管理人员、教师全部由苏州大学的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学院的教学工作接受苏州大学教学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学院依托苏州大学学科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的办学优势,各专业的基础课和部分专业课教学均由苏州大学相关学院的优秀教师来承担。专业课主要由学院优秀的教师和相关行业的有地位有影响的专家来担任。学院实行完全学分制,严格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3)、认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12、问: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收的学生毕业时的文凭和学位证书怎么样的?答: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