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学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120%以内。

学费标准:1、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我院公布的各专业的学费均为每学年预收学费(即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生/学年),学年结束时学费按学分结算。2、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7)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7)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2)学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2)学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其他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学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120%以内。

其他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