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⑴全面检查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对招生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及时指出,责令更正;

⑵处理所有投诉和申诉相关事宜,公布投诉电话。

3.学籍材料(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提交,其他考生可不提交);

2.技能测试采取面试考查的办法,主要考查考生所报专业的基本技能、职业素养。满分值为150分。

⑴要认真做好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考试期间考试区域封闭和警戒设置、考试举报信设置;

⑷5月25日前按省考试局的要求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局;

⑸对初审合格的考生,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签名后留存);

3.接受对报考资格的审查,取得初审合格资格后,领取《准考证》。

⑶考生向报考学校缴纳了报考费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⑵考试结束后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报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