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通信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邮编:210029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专业级差”原则录取考生,第1、2专业志愿不设级差,第3、4、5、6专业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1分、1分、1分、1分。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相同,则

录取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3.实行按志愿录取。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专业(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

招生对象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根据学校办学要求,作如下补充规定:1、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2、学校的日语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收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600元/人.年,其中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园艺、园林、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草业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12个专业为2500元/人.年,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人.年。

1、我校录取调档比例、专业确定原则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其中:(1)调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2)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3、2、1、0”。(3)对于享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

1、我校录取调档比例、专业确定原则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其中:(1)调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2)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3、2、1、0”。(3)对于享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

(2)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3、2、1、0”。

(2)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