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考试评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文化课测试成绩占80分,素质特长占20分。文化课测试分值:语文、数学两门卷面分数均为100分,折算后文化课测试成绩为80分。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文化课综合成绩折算公式如下表:专业公式会计、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数学×50%+语文×50%)×80%酒店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数学×40%+语文×60%)×80%

3.分值文化基础测试模块三个科目各100分,总分为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模块总分为100分。两个模块的成绩单独计分。

2.综合素质测试(含操作考试)环节(1)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群体分普高和中职二部分。具体测试内容和形式(详见附表一)。(2)综合素质测试分值:满分100分。(3)测试方式:分机试、面试和操作三个部分。机试部分在机房进行,面试和操作部分由专家考评组负责测试,考评组由5名专家(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由专家按照评分规则评分。(4)测试目标: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所需特质能力要求、语言表

(一)文化基础测试:1、测试科目及分值: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共300分。2、测试形式:上机考试。3、测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4、测试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内(考场等信息详见考生准考证)。

(五)全部测试环节结束后,公示考生各项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考生凭身份证号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查看本人各环节成绩,并在自主招生网上确认成绩。在成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在自主招生网上提交申请且须电话申请和纸质申请传真我办。公示期满,无论是否在网上确认成绩,公示成绩均为终有效成绩。

(2)测试形式:采用上机考试(后文简述为机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共300分。

(9).测试分值:高50分(多项均有成绩,以得分高项计算,成绩不累加)。(10).考生所申请特长的奖项、证书及各项事由均需在高中阶段,我院自主招生报名开始日期之前获得方为有效。

5、测试分值:高分50分(多项均有成绩,以得分高项计算,成绩不累加)。

(1)测试科目及分值: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共300分。

1、测试科目及分值: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共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