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3.录取名额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将不再进行征求志愿补报。

(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20日在嘉兴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3月20日在嘉兴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20日在嘉兴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3.录取名额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将不再进行征求志愿补报。

4.我校将及时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我校将及时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我校将及时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我校将及时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