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中心)公布为准。

10、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为准。

2.地点:浙江理工大学(杭州市下沙校区)交通路线:快速公交B1(区间)、K566、K525、K320、校1线、K210(夜间)。

第二十三条学院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二十三条学院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二十三条学院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0、在河南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为准。

10、在甘肃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为准。

1.在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中心)公布为准。

1.在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中心)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