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各专业均采取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1、网上预报名:申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请登录http://219.136.207.147,进入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专业考试网上预报名。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承诺书”,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取得网上报名号,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考生凭网上报名号,按规定时间到所选定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我校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2013年2月15日(书法篆刻专业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5日-2013年1月17日)。
2、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定考点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打印准考证。因要现场摄像,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能代报。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资料:(1)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参加省美术术科统考准考证或统考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校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须加盖我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
5、报名考试费:按广东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
6、港澳台侨考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和方法见本简章“九、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一)艺术与科技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知识复合型、实践应用型和思维创新型,具有人文、艺术、科技素养和综合设计能力的专业人才。能够掌握展示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在展览策划、博物馆、主题馆、会展设计、公共艺术、教育等相关领域从事专业工作。
主要课程:设计理论、空间设计基础、制图、展示信息设计、媒材与装置、品牌展示设计、博物馆设计、大型会展策划与设计。
办学地点: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围绕平面设计、品牌设计、包装设计、文创设计、互联网设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课程设置上既做到补短板,又着力实现学生专业能力的全面提升。培养具有多元的视觉表达能力,能灵活运用多种媒介技术手段,适应艺术设计领域各类信息沟通与传达,具有学习和成长性的设计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字体设计、编排设计、品牌插画、文化创意品牌设计、广告影片、营销传播、品牌塑造、设计考察、校企合作课题设计、专题设计、论文写作、毕业设计。
办学地点: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二)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水平环境艺术设计人才。能够掌握环境设计专业基础和相关学科理论,具备环境设计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能在艺术环境设计、教育等相关机构、领域从事专业工作。
主要课程:艺术及设计基础训练、专业历史理论、功能与空间、陈设与装饰、效率与规范、品牌与空间、节点与细部、主题与风格、改造与更新,以及专题型工作室课程等。
办学地点: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二)产品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系统的产品设计原理、用户研究方法、设计开发流程及管理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同时具有优良审美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对用户需求变化具有敏锐的观察力、理解力、实践力;能在产品研发制造、专业设计服务、用户调查研究、教育培训机构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产品设计开发、设计服务管理、用户需求研究、专业培养等方面工作的高水平创意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为了建立跨专业的、更适合学科发展及产业趋势的“问题导向式”教学科研平台,学院在产品设计的基础上,建立“专业”的教学体制,负责本科学生第1学期的专业知识学习,主要课程有:产品结构原理、人机工程学、信息与可视化、设计思维、专题设计等;
以社会需求和学院核心优势为导向,成立“智能与体验创新”、“产品与系统创新”、“文化与社会创新”、“纤维与空间创新”、“时尚与品牌创新”五个教学研究中心,负责本科生2-4学期的研究性学习,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用户研究进阶、交通工具设计概论、交通工具设计专题创新家居用品设计、智能产品项目实践、生活方式设计、服务与体验设计、智能产品项目实践、用户行为与家居产品设计、CMF与产品系统设计、产品服务系统设计、社会创新设计、文化整合创新设计文化研究与综合设计实践、毕业设计及论文等。
办学地点: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二)工业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工业设计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应用所学灵活处理工业产品的使用者、造型、色彩、功能、、结构与材料、工艺、环境和市场等因素之间的关系,并统一表现在产品的系统设计上的基本能力。紧跟本专业的发展趋势,基本掌握综合处理交互和服务设计等非实体产品设计的能力。能在各制造业企业的设计部、培训机构、政府的产业管理机构等单位从事新产品开发、教学、管理等方面以及自主创新创业的高水平创意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为了建立跨专业的、更适合学科发展及产业趋势的“问题导向式”教学科研平台,学院在产品设计的基础上,建立“专业”的教学体制,负责本科学生第1学期的专业知识学习,主要课程有:产品结构原理、人机工程学、信息与可视化、设计思维、专题设计等;
以社会需求和学院核心优势为导向,成立“智能与体验创新”、“产品与系统创新”、“文化与社会创新”、“纤维与空间创新”、“时尚与品牌创新”五个教学研究中心,负责本科生2-4学期的研究性学习,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用户研究进阶、交通工具设计概论、交通工具设计专题创新家居用品设计、智能产品项目实践、生活方式设计、服务与体验设计、智能产品项目实践、用户行为与家居产品设计、CMF与产品系统设计、产品服务系统设计、社会创新设计、文化整合创新设计文化研究与综合设计实践、毕业设计及论文等。
办学地点: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1.学费:每生每学年15000元;
2.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1500元。
如有调整,我校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新批准文件执行。

(3)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接受香港考生(含参加香港地区免试招生专业加试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2-。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接受澳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3-。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接受台湾和华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20-。

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1、我校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2、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属于201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届考生或高级程度会考应届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高级程度会考并达到免文化考试标准,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免文化考试标准为“2、2、1、1”,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2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1级。

3、取消各美术类校考专业260分优录办法。*详细录取办法、录取计划请参见《广州美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章程》及各省招生专业目录等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和办法:1、广东省:(1)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招收普通类理科生,艺术教育专业招收普通类文科生,其它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2)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学校简介广州美术学院附中的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附中,1954年在湖北武汉成立,1958年南迁到广州,是我国早成立的六大美术学院附中之一,受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美术学院共同管理。学校秉承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办学宗旨,向高等艺术院校输送德艺兼优的美术专业后备生,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优秀美术人才。文革期间附中因故停办,后于1978年复校至今。附中伴随广州美术学院

报名办法2017年我校各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报考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兼报其他各美术类校考专业。报考其他各美术类校考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考,不得多选。考生如违反规定,我校有权取消考生校考成绩,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我校专业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一)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的报名办法:1、

6、港澳台侨考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和方法见本简章“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一)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的报名办法:1、1月17日-2月6日,登录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确认保存后所有信息将不能修改。如信息填写有误,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2、选择“广州(广州美术学院)”考点-“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在“资格审核表”中上传本人独立完成的美术作品述评一篇。3

报名办法1、报考我校绘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考生无须网上预报名,亲自到我校昌岗校区交验报名材料、摄像及办理其它相关手续。2、报考时需交验的资料:(1)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的报考证原件和复印件。3、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校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

报名办法我校2013年各专业均采取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1、网上预报名:申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请登录http://219.136.207.147,进入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专业考试网上预报名。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承诺书”,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取得网上报名号,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考生凭网上报名号,按规定时间到所选定考点进行现场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