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成立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制定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及实施方案

(二)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制定原则。1.学生在中职学校学习的第四学期末依据在校期间部分课程学习成绩或各学期期末成绩或3-5门专业核心课程平时学习成绩,按100分进行折算;2.专业课程与公共基础课程(不含选修)权重1:1,或科目成绩的权重比例由中职学校制定;3.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1:1.5或1:2比例进行推荐转段考核名单。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

制定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及实施方案参加自主招生改革的试点高职院校应在本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制定本校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在录取办法中明确本校不同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招收普通高中生(含现代学徒制)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办法,以及招收中职生(含现代学徒制考生及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考生)的“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核办法,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的实施办法、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招收普通高

(三)2013年4月8日至12日,依据招生章程和方案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并确定参加综合考试笔试的考生名单。

实施原则在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的基础上,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和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学院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院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1.制定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和招生章程,报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1.制定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和招生章程,报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