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办法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及专业复试。凡有弄虚作或复查考试不合格者,将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取消录取资格。

招生人数 我校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为24人(终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和国家核准的招生计划数确定)。

(1)自选曲目:自选两首歌曲,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由评委指定测试的要求,自备伴奏光盘。

2、报名地点与考试时间安排:省份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名地点黑龙江2013年1月12、13日2013年1月14日黑龙江东方学院河南2013年1月19、20日2013年1月21日郑州大学南校区广西2013年1月24、25日2013年1月26日广西师范大学浙江2013年1月29、30日2013年1月31日杭州师范大学(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考试安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生源所在省有相关要求考生)

7.获奖证书及成绩册相对应的秩序册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考试内容:音乐技能、音乐素质、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能力3个方面。侧重综合素质,择优选拔。考试内容具体选考项目与内容成绩比重曲目要求说明音乐技能声乐、钢琴、器乐、舞蹈70%自选1首曲目备考任选一项为主项;允许有副项作为加试音乐素质五线谱视唱,听音模唱25%抽卷面试个别面试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5%即兴问答个别面试(注意:不设笔试,声乐唱法不限。)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考,考生只能参加本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

①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超过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线20分以上。

③校考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在全部考生前20名,且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低控制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