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4、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4、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5、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3、本章程只适于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自主招生工作,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序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学业测试总成绩英语成绩邮政编码通知书邮寄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专业志愿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第一专业: 第二专业:

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1、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1000-8000元不等)。

3、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