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条同等条件录取原则总分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专业投档条件且计划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录取。

2、学院的录取政策是什么?答: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学院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平行志愿投档的省采取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已完成计划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

第三章录取规则第七条录取原则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2、接受各省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成绩录取考生。3、艺术类专业直接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6、今年的录取分数是多少?报考应注意哪些问题?答: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均不相同,原则上考生成绩达到所在省专科低录取控制线即可报考。考生应注意结合自己的兴趣、考试水平、院校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以及将来的就业和升学问题选择专业,不要盲目追赶热门专业。

第九条同等条件录取原则总分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专业投档条件且计划不足时将按专业侧重不同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对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进行投档录取,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录取。

第七条特殊专业录取原则北京市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否则不予以录取。

第十条特殊专业录取原则走读专业与可住宿专业之间不互相调剂。第十一条通知书寄发按照北京市教委及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第四章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二条报到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1、学院设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2、根据国家、北京市及

第六条收费学费普通类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住宿费750元/学年。

第十条特殊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互相调剂。第十一条通知书寄发按照各省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第四章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二条报到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1、学院设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每班排名前10%的学生获得奖

第十条特殊专业录取原则普通类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之间不互相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