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考试报名、并获取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3.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

报名条件1、具有参加安徽省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取得考生号的考生。2、参加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按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考体检要求执行。

(一)报名条件1.具有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2.报名人员身体条件应符合《安徽省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

报名条件(一)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二)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报名条件(一)具有参加2015年高考资格、已取得高考考生号的考生。(二)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

(一)报名条件:1、具有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其他取得考生号的考生。2、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

第五条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推荐学校学籍,当年高考(含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在安徽省报名,并获得准考证号的应届中职毕业生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已参加我院本年度自主招生报名、确认。中职生所读专业与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高中生具有优良的职业适应性。综合素质比较全面,遵纪守法,专业特长突出。推荐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专业课(含实践)成绩位居全年级所读专业大类前30%以内,同时取得专业资

1.加分条件、分值(1)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加60分,二等奖获得者加40分,三等奖获得者加30分。(团体比赛获奖参照此标准)(2)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加50分,二等奖获得者加30分,三等奖获得者加20分。(团体比赛获奖参照此标准)(3)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写《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考试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

报名条件1.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考试报名、并获取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2.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报名条件1.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考试报名、并获取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2.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

(一)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考试报名、并获取省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3.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