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如在省控线上无生源而计划仍未完成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降分投档录取。

(五)社会资助:为帮助家庭突遭变故和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从社会筹措争取的资助。咨询电话:0557-、考研及专升本:咨询电话:0557-、考研及专升本: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宿州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宿州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招办统一划定。

4.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