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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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6 16:43

3、加强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年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班级认定评议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万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万安电子电路板技工学校2017年6月25日

6、申报免学费资助对象的流程符合申报“免学费”资助对象的同学,必须向班主任提交齐全的佐证材料,并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注:此表填写对象为新生农村学生)或《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注:此表填写对象为全校中职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填好后需将佐证资料粘贴于申请表背面。

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调整步骤如下:(1)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

第五条国家免学费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具体流程如下: ①录取新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认定申请表》; 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按班级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各班班主任协同校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初审通过的学生,校资助管理中心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公示无异议后,校资助管理中心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上级有

第四条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对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地方各级财政承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

第四条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对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地方各级财政承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

第五条国家免学费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具体流程如下: ①录取新生填写《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认定申请表》; 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按班级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各班班主任协同校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初审通过的学生,校资助管理中心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公示无异议后,校资助管理中心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上级有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2年11月6日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2年11月6日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