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为本院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 所有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须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同意后方可录取,选择性招生的遗留问题由学院负责处理。

(1)凡符合“附件1”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学院自主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进行加分。

5.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对我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3)加分情况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2)若有其它加分情况,需经我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认定。

本招生简章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注:实际招生简章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本招生简章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加分办法.dochttp://it./WebEditor/uploadfile/Other/.doc附件2: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中学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dochttp://it./WebEditor/uploadfi

本招生简章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单独招生加分办法附件2: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单独招生“中学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附件3: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单独招生考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大纲[附件1]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单独招生加分办法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各类别只可享受其中高分

本招生简章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请下载附件: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加分办法.dochttp://it./WebEditor/uploadfile/Other/.doc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dochttp://it./WebEditor/uploadfil

本招生简章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